太極門案件大解密 PART 10-2

敬師禮百分之百是贈與,國稅局違法劃分為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

為了達到強制執行的目的,稅官用立可白塗改公文,圖的是績效?獎金?還是為升官鋪路?
為了達到強制執行的目的,稅官用立可白塗改公文,圖的是績效?獎金?還是為升官鋪路?

99617立法院第三次召開太極門稅案公聽會,立法委員康世儒、羅淑蕾、田秋堇、涂醒哲、楊瓊瓔等要求撤銷對太極門的違法執行,並終結違法稅單。

當時張盛和現場,並同意公聽會決議: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應即刻撤回81年度綜所稅違法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然而張盛和卻違背承諾,欺騙立委及人民。直到98年監察院調查國稅局時,仍認定其就所得性質未經調查。1015月,張盛和回鍋當財政部長之後,其下屬單位國稅局竟違背100129日行政院跨部會決議不再使用刑案資料,以公告調查結果認定敬師禮性質的協議,將全部是贈與的敬師禮,違法劃分為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於同年8月又再度根據已經被刑事法院判決不採的刑案資料開出違法稅單。此無異打臉該次決議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財政部長李述德、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等對人民做出承諾的官員,也摧毀人民對政府最後一絲的信賴!

讓違法的稅單一再復活

(104)32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國稅局「違反證據法則」及「論理法則」,判決太極門85年度綜合所得稅案勝訴。這已是案繼94 年、98之後,行政法院第三次判決太極門勝訴此案,國稅局的課稅處分,自始至今都被行政法院判認於法不符。

然而國稅局在無理由、無證據的狀況下,再次花錢聘請律師提出上訴,等於用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打人民。浪費公帑、浪費行政資源及訴訟資源,更讓人民疲於訟累,深陷泥淖,連最基本的「安居樂業」都變成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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