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案件大解密 PART 1-1

侯寬仁濫權迫害! 太極門成為國家重大人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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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國際肯定的太極門,在台灣卻成為繼二二八事件後,歷時最久、受害人數最多的國家重大人權迫害案件,成為國內外學者專家多次討論舉例與檢視台灣司法改革、稅法改革的指標性社會矚目案件…

18年前,85年12月19日侯寬仁檢察官出動檢警調大動作搜查太極門,當天偵訊超過20小時之後,旋即在20日無憑無據就羈押掌門人,自羈押翌日起至起訴書公布,針對掌門人只開了3次偵查庭,只詢問13句話、共29分鐘,草率辦案,顯示出國家公權力遭不肖檢察官違法濫用,嚴重造成人民與國家的雙輸。

刑案於86年4月18日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案件都還在審理中,然侯檢察官竟僭越職權,沒有依法經過機關首長核定,就擅自於86年4月25日行文內政部;同 年5月21日陸續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查封太極門道館,予以解散。

甚至見道館仍繼續運作,竟再於86年6月18日、 19日違法發函給台北巿、台北縣政府工務局,直接要求對太極門斷水斷電,貫徹執行他的「解散命令」,讓太極門弟子疲於奔命,最後經過行政救濟,查封、解散的危機才終於一一解除。


太極門刑事冤案,經由14名法官及8名公訴檢察官蒞庭進行交互詰問,在一、二審總共開58次庭,總時數約9,570分鐘,每次開庭時間平均約165分鐘,歷經10年7個月,終於還給太極門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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