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3台灣新生報-惡檢濫權造假案,國家欠人民公道

侯寬仁接受TVBS電視台專訪,公然承認辦案不憑證據憑直覺。
侯寬仁接受TVBS電視台專訪,公然承認辦案不憑證據憑直覺。

含冤21年的太極門冤錯假案源於1996年底之宗教掃黑不實檢舉,高雄地檢署、新竹地檢署經搜索道館、傳訊掌門人,查無不法亦無受害人而簽結。同樣是不實檢舉,侯寬仁檢察官竟未經傳訊查證,即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荷槍實彈偕同媒體搜索全省太極門,及部分弟子之私人住處,猶如白色恐怖。檢察官的偵辦過程,根本是一連串的假程序、假證據、假證人,甚至刻意一案兩罰(刑事與稅務),要將人民徹底打垮,不只踐踏人權,還意圖抄家滅門。

假證人假證據-1997年4月9日侯寬仁利用不曾到過太極門道館進行實質調查的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涉嫌逃漏稅。同年4月16日,侯寬仁以史越生前述不實證詞作為違反稅捐稽徵法的唯一證據,羅織詐欺及逃漏稅捐之罪名起訴,且怪力亂神誣指太極門養小鬼並公布於媒體。4月18日,距起訴書公布已經超過24小時,侯寬仁才將掌門人移審至臺北地方法院。
違反科學辦案-4月16日起訴書公布之後,因「養小鬼」之說引發軒然大波,貽笑國際,而遍觀起訴書,並無任何證據證明養小鬼,故侯寬仁於4月17日早上指揮調查員,前往太極門大安、南港、樹林、高雄四個道館搜索養小鬼的證物,只找到一把自古即被認為是斬妖、除魔、驅邪之「桃木劍」,就認定是養小鬼的證物。然此桃木劍是弟子鄭翠玉贈送給掌門人的禮物,根本與案件無關。

檢察官先寫起訴書、再搜證,根本蓄意製造假案。尤有甚者,1997年5月5日侯寬仁接受TVBS電視台專訪,主持人李四端詢問:「太極門掌門人聽到你這樣起訴他,他的反應是什麼?」侯寬仁竟回答:「他當然是否認,但是我從他眼神裡面看到一絲,閃過一絲的陰影,依我們辦案的直覺,就是說,認為他應該有養小鬼這個事情。」堂堂檢察官,竟公然承認辦案不憑證據,憑直覺!
偵查大公開-侯寬仁從搜查當天就帶大批媒體,違反偵查不公開,造成偵查期間400多篇連載式的不實報導及12家電視台70次以上的播報,蓄意汙衊人民,未審先判,導致太極門被錯誤訊息持續傷害至今。

假程序、假證人、假證據捏造出來的假案,讓人民面對公權力欺壓,身心、名譽造成很大的傷害。2009年太極門師徒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是,至今國家仍欠太極門一個公道,監察院報告要求法務部對侯寬仁檢察官從嚴究責議處,至今仍落個官官相護的臭名,甚至假案生出的假稅單還在荼毒人民,至今長達21年。

違反程序正義竟開單 假案真辦冤很大

侯寬仁於起訴書捏造不實金額,且一面誣指是詐欺所得,請求法院依法沒收,一面又誣指為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移送國稅局。此時全案已經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之立法意旨,為避免課稅所依據之基礎事實與刑事法院之裁判結果不同,而造成行政機關凌駕司法確定判決之違法亂象,稅捐機關應該停止課稅處分之進行,等待刑事判決結果再決定是否應該課稅。

孰料國稅局明知起訴書只是待證事項,且就所得性質認定矛盾,如屬詐欺犯罪所得要依法沒收,根本沒有課稅的問題,竟然未等候法院判決確定所得性質,也沒有依職責調查,未予當事人說明之機會,更從無就帳戶金額逐筆查核舉證,僅憑起訴書等不實資料及金額,逕於1997年10月將太極門當作補習班,違法發單課稅並重罰。國稅局把起訴書當聖旨,明顯違反程序正義、程序正當性,課稅處分自始違法無效,然無效的稅單卻一再折磨人民。

 

出處: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