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案件大解密 PART 5-1

台灣司法黑暗期

99年6月7日立法院公聽會,太極門弟子手持函查表,抗議國稅局偽造文書,未依證據認定事實。
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太極門弟子手持函查表,抗議國稅局偽造文書,未依證據認定事實。

 

據司法院統計資料,《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生效後,103年1月至8月,各地法院駁回民眾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之比例高達85.54%。學者專家憂心「台灣司法將倒退到中古黑暗時代?」當事人不知道被什麼資料審判,台灣人面臨多少黑箱作業審判?

 

監察院調查國稅局有七項重大違法

 


長達18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源自侯寛仁違法起訴的刑案,86年國稅局沒有任何查證、舉證,僅憑未經查證的刑案起訴書資料,即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以補習班學費作為課稅基礎,對太極門強徵課稅並重罰。


早在98年間,監察院98院台財字第0982200593號函附調查意見書中,認定國稅局等稅務機關辦理太極門稅務案件,涉有未查明所得性質及金額等7項重大違法。

 


18年來,國稅局僅2次依職權調查敬師禮性質,調查證據全部顯示敬師禮是贈與,與刑事確定判決之結果一致。然而國稅局竟然竄改證據,一再隱匿對人民有利的證據,黑箱作業,導致稅務冤案纏訟至今。

 

近萬份贈與證據 國稅局竟只認定10份

 

太極門弟子為維護自身名譽、權益,證明敬師禮之贈與性質,在稅務救濟程序中,自87年至91年陸續提出上萬份的贈與書證,依法國稅局應逐筆查核,然而台北國稅局竟然只認定10位弟子的敬師禮為贈與,違法隱匿其他太極門弟子所陳述相同的贈與事實。

 

繼續閱讀 Part5-2 國稅局偽造文書>>>